08/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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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維修九流 機電署禍及全港

一架白車死火,一個病人死咗;兩架白車死火,兩個病人死咗;三架白車死火,三個病人死咗……到底消防處救護車頻頻跪低,係咪延誤救治導致病人死亡嘅直接原因呢?死因庭終於有判決嘞。

舊年七至八月期間喎,先後發生三宗救護車故障事件,三名病人延誤約十分鐘送去醫院,之後同樣返魂無術。死因庭經過研訊之後認為,由於三人都係長期病患者,送上救護車嘅時候已經冇咗脈搏,三人嘅死同延誤無關,因為三宗故障都係發生喺白車接報到達現場之後,救護員已經能夠掌握救人嘅黃金時間。所以,法官裁定三名死者係死於自然。

聽到咁嘅判決,如果功夫茶係消防處一哥,肯定會搵碌柚葉沖涼,然後劏雞還神:謝蒼天,謝祖先,唔關我事,終於甩難!

之不過咁,雖然話呢三次唔係死於白車故障啫,下次呢?再下次呢?下下次呢?你知啦,香港救護車出晒名係老爺車,無時無刻都有半路中途跪低嘅危機,冇可能餐餐大話夾好彩唔關自己事喎。萬一,以後真係有人因為延誤失救致死,神仙都保你唔住啦!

關於呢個問題,死因庭提出一個有益有建設性嘅意見,法官陳碧橋兜口兜面向消防處直言:「你哋作為車主、用家,交咗車畀人檢查,點可以容忍咁嘅服務水準呀?如果係一般用家,一早就講『換車房』啦!」

所謂車房,講嘅係負責幫消防處驗車嘅機電工程署,法官質疑佢哋做法太簡單。好似其中一單發生於舊年七月二十日嘅死火個案,機電署作供表示,係因為救護車電池損壞,所以無法開車。不過,機電署喺事發前兩星期先至檢查過電池。法官就話嘞,檢查期間只係順便睇一睇電池綠燈有冇着,同埋夠唔夠十一點六伏特,人人都做得到,根本唔需要專業技工。意思即係話,機電署求求其其是是但但。

另外,機電署嘅調查報告指出,其中一架救護車係由於「燃油不足」所以撻唔着,法官又炮轟:「維修又係佢,調查撻唔着又係佢!」言下之意,法官唔係幾信機電署嘅講法,懷疑死火原因同維修差劣有關。

眼見機電署服務水準差過街邊山寨廠,所以就出現「換車房」嘅溫馨提示。不過有一件事好可悲,原來消防處同機電署仲有五年合約,有可能迫於無奈繼續接受呢頭維修、嗰頭跪低嘅九流服務。

如果話消防處一哥應該劏雞還神,計功夫茶話齋,機電署一哥應該入廟拜神:神啊,求你保佑我哋呢班不學無術車房仔,白車千祈唔好死火,病人千祈唔好死咗,否則我哋遲早一身蟻!

點都好啦,唔該消防處急急腳換新車,仲要諗辦法快快手換車房,五年合約又點啫?差到無倫嘅維修服務禍及全港就要毀約㗎啦,吓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