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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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救護員才有權定生死

消防先遣急救員及警方疑錯誤處理傷者,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炮轟兩部門救人敷衍,可能白白錯失急救時間,必須認真檢討,勿再搵市民性命較飛。他指出,無論帳篷是警方抑或先遣急救員遮蓋,做法均是不合理,即使為免傷者曝光,也可用其他方法,「總之用冚屍帳篷就唔啱」。

先遣員須不停手施救

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貝勝利強調,只有救護員才有權判斷一個人是否死亡,其他公職人員均無權判人生死,倘救護員到場時認為傷勢不符合「明顯死亡」定義,即腦漿溢出、頭部飛脫或身體明顯斷開等,都會將傷者送院搶救。

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趙善聰指出,根據指引,先遣急救員需在救護員抵達前,盡力不停手為傷者救援,他估計,以帳篷遮蓋傷者,可能是怕引起居民恐慌或擔心傷者受寒,但他不清楚當時情形。

今年七月三日,一名食環署二級工人在九龍灣港鐵站跳軌,被捲入車底浴血昏迷,消防員亦曾懷疑偷步打包,用執屍袋將事主打包上月台,救護員要拆袋再為傷者急救。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