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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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證人:法師驅鬼無索酬

本文重點
【本報訊】茅山法師歐陽國富涉嫌藉「性交轉運」騙色案續審,辯方傳召最後一名證人出庭,力證被告曾為其兩名撞鬼的親友驅鬼,更從未要求酬金,證人在憶述事件時更忍不住在庭上落淚。

辯方昨傳召卅一歲女證人郭敏瑤作供。郭女表示,她透過友人介紹結識被告一家,並知悉被告是茅山師傅及懂得做法事。郭女的弟弟於○四年間曾在兩個星期內不斷發高燒,多次求醫仍未痊愈,不時「亂講嘢」和表示見鬼,更曾握着母親雙手以女性聲音說:「其實唔想搞你個仔」。

指其弟鬼上身

被告給郭女的弟弟飲符水及向其面部噴符水,郭女的弟弟原本精神亢奮,但即時「謝晒」。郭女的弟弟後來被醫院送入精神科,未幾情況好轉及出院,被告事後稱她的弟弟被女鬼上身。

過了兩年,郭女的姨媽出入殯儀館後情緒大變及無端哭鬧。郭女見狀後通知被告,被告為郭女的姨媽燒符及掃符期間,郭女的姨媽原本坐在圓櫈上,但忽然把頭腰彎後至頭頂貼地。法事完成後,郭女的姨媽「當晚即刻無事」。被告從未要求酬金,但郭女的母親兩次都各給了被告一封不足一千元的利是作答謝。

案件編號:DCCC 56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