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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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麗珠講述事發經過

09年6月15日 甘乃威突然要求她在中環一間高級餐廳單獨面談,甘表示對她有好感。王錯愕,即時拒絕,表明辭職。甘挽留,要求她再三考慮大家關係。

09年6至9月  甘示愛被拒後,仍不斷以工作為由,要與她單獨工作或面談,王無法一一拒絕,必要時安排辦事處暑期工同行,以免與甘有獨處機會。

09年9月23日 甘在辦公室邀請秘書和她外出午膳,秘書說已約了朋友,她則沒有回應。甘離開辦公室致電王,再次邀她單獨外出午膳不遂,甘再問翌日可否應約,她拒絕。甘下午要求與她單獨談公事,她認為公事可在辦公室談,並拒絕把門關上。

09年9月24日 甘與同事在辦公室開會,她趕着寫稿,惟有一邊寫稿一邊開會,甘不滿意,要求其他同事離開辦公室,到另一個地方繼續開會,她寫好新聞稿便加入。

09年9月25日 甘對王表示無法和她合作,把她即時辭退。當晚王與前僱主譚香文約見劉慧卿,向她訴說事件始末,席間譚建議民主黨為她尋找新職位或以金錢作為不合理解僱的賠償。

09年9月26日 劉慧卿致電她,指可安排她在民主黨工作,但她沒有答應。

09年9月30日 何俊仁及劉慧卿與王見面,王要求民主黨嚴肅處理事件,提出甘以個人名義向她發出道歉信等三點要求。何答應,並承諾民主黨全體立會議員譴責甘、以及通報解僱非因工作表現。劉再提出王可留在黨工作,王再拒絕,只同意接受被不合理解僱的額外賠償。會面中三人並無訂明任何保密協議,何與劉指王可以其他途徑處理或向傳媒披露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