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人的「指導思想」下,反對派聞歌起舞,一如所料,將當前政改爭論的焦點,由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轉移至所謂「魔鬼細節」之功能組別存廢問題(特區政府官方文件稱為功能界別)。這一特別戰場,當然要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來應戰。
林公公對十多年來香港政制發展過程,可說是百分之百「熟書」,他一而再出來接招,自然是有備而戰。我們且看他最新的幾點說明。
第一,特區政府在○七年七月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就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模式、路線圖和時間表廣泛諮詢公眾。對於設計普選方案的原則,在《綠皮書》中已清楚表明政府的立場。其一,根據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憲制基礎和設計原則,以及現今國際上對「普選」概念的一般理解,普選的概念應包括「普及」和「平等」選舉的原則。其二,就個別地方而言,在符合國際上對「普選」概念的一般理解之餘,也可因應人民的特別需要和訴求,社會經濟的獨特情況,以及有關地方的歷史現實而發展其選舉制度。
第二,政府其後在○七年十二月發表的《綠皮書公眾諮詢報告》中,已全面交代所收集到的意見,並如實向中央反映。就立法會普選而言,對普選模式及如何處理功能界別議席,香港社會仍是意見紛紜。其一,有意見認為應一次過取消功能界別議席,由地區普選議席取代:即「一人一票」的模式。其二,亦有意見認為應保留功能界別議席,但應改變選舉的模式,例如,先由功能界別提名候選人,然後讓全港選民投票選出:即「一人兩票」的模式,選民一票在地區投,一票在功能界別投。
第三,在審議過行政長官提交的報告後,人大常委會於○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決定》,明確可於二○一七及二○二○年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
如此這般的說明,目的清楚明白,就是「功能界別」的存廢問題,需要考慮上述情況,因為人大的《決定》,也是基於此也。當然,對這樣的說明,其他人可有不同意見,但不能否認的是,林公公是有「書」為據的。
史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