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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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商促緩推回收計劃

【本報訊】政府計劃最快今年底至明年初,就廢棄電子產品納入強制生產者責任制計劃諮詢公眾。由五個電器及零售商會組成的香港關注電子電器廢物回收聯盟昨批評三個月諮詢期不足夠,而且本港沒有電器生產商,質疑條例未必適用於本港,建議政府應給予至少一年時間諮詢業界及公眾,及考慮牽頭負責投資及營運電子回收中心的工作。

聯盟近二十名成員上月中到日本考察電器廢物回收方法。香港電子業商會會長陳其鑣(見圖)指,本港現有逾二千萬至三千萬件家電,每年估計處理量高達一百多萬件。而日本現有使用量更高,多達三億件,當地九八年起已就回收及循環再造政策展開諮詢,三年後立法,涵蓋電視、雪櫃、冷氣機及洗衣機,至今回收率達六至七成,三成流於二手市場,僅一成不知所終。

日本生產商設回收中心

他說,日本生產商各自出資開設回收中心,拆件、除毒等開支均由生產商支付。零售點則負責為客戶回收舊電器,並將其運往收集點,運費由消費者支付;如一件雪櫃約要支付四千日圓,即約三百六十港元。

陳認為,香港沒有電器生產商,不可倣效日本由生產商設回收中心,而處理後的物料亦欠生產商循環再用,建議由政府負責投資、運作及監管回收中心,再與內地政府協調供料予內地。

環保署指出,歡迎聯盟提出的建議,將盡快就條例進行諮詢,屆時亦將會一併考慮業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