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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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南華傳媒被追2000萬印費

【本報訊】出版《3週刊》、《快週刊》、《兒童快報》、《資本壹週》及已停刊的《星期8》等五份雜誌的南華傳媒,被指拖欠近二千萬元的印刷費、紙費、倉租及欠款利息等,昨日遭一間印刷公司入稟高院追討有關款項。

印刷公司入稟追討

原告Ringer Print (HK) Limited,被告南華傳媒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原告自九四年起已為被告印刷雜誌,由於被告多次沒有如期找數,雙方於○○年達成協議,如果被告在原告發出帳單半年內仍未付款,原告其後每月可收百分之一利息;而被告於○八至○九年共欠原告逾一千九百萬元印刷費。

另外,原告為了替被告印刷《星期8》,○四年間訂了一些特別尺寸的紙張,惟《星期8》在○四年九月停刊,剩下該批紙張,原告其後只能將部分紙張變賣,但仍剩下總值四十九萬元的該類紙張及約五十萬元的倉租,加上印刷費、紙費等欠款的利息,更已累積至約一百萬元。原告向被告追款不果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 231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