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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已婚的聾啞教會男執事葉啟明(四十七歲),去年中秋迎月夜涉嫌謀殺女教友,被告昨於高院繼續以手語自辯,指案發前女死者曾三次主動與他性交,並經常弄壞家中物品引他修理而上門,又要求他與妻子離婚。惟被告引述《聖經》拒絕死者外,又表明兩人的性行為令「我哋有罪」。他又指案發前兩天要求死者終止情慾關係,惟對方思想反覆及發脾氣,又不斷發短訊纏擾,終令他感煩厭下萌生殺機。
被告葉啟明稱與妻育兩子女,靠綜援維生,九二年起於一所教會任執事,女死者吳桂芳(四十歲)夫婦亦是該會教友。被告表示自三歲便成為聾啞人士,小學時揭發父親原來是後父身份,後父後來更有婚外情。葉稱案發前曾三次與死者性交,首次在○七年十一月他到死者沙田新翠邨家中維修時,她突脫剩胸圍及內褲,抱着被告說「鍾意你」,兩人性交。
藉毀壞物品 引被告上門
去年四月及六月,兩人再兩次性交,期間,死者開始要求他離婚,被告回應:「我有兩子女已足夠,《聖經》裏面講離婚唔好嘅!」葉指在第三次性交後,表明要停止:「《聖經》話我哋有罪。」並指已知錯及擔心婚外情被揭發。葉續指死者之後行為趨纏擾,發短訊稱「家中有三漢準備強姦她」,又要求教用相機自拍裸照並稱想替葉誕子,更要她兩名孩子叫被告做「爸爸」。案發前兩天,兩人在馬鞍山公園見面,被告發現死者過往弄壞家中物品,以藉詞引他上門修理。
案件編號:HCCC 14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