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牙醫因為管有足夠一個人服用四十八年的減肥藥,去年十一月被法庭裁定三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成,牙醫管理委員會昨日就此進行紀律聆訊,不接納牙醫聲稱減肥藥全屬自用及不知減肥藥含受管制成分的解釋,批評他借專業之便大肆購藥,罪成後又沒有盡快知會委員會,是不誠實的表現,裁定牙醫兩項專業失當控罪成立,分別判停牌一個月及發警告信。
案情指牙醫莫穎頎管有三種共一萬七千五百粒含受管制成分的減肥藥,屬危險藥品,亦與其牙醫工作無關,莫解釋早前因為肥胖而被拍拖十四年的女友拋棄,令他決心減肥,加上供應商有優惠才大量入貨,惜其後不慎遺失有關藥物,他並不知道有關減肥藥屬受管制藥物。
莫已於去年十一月被法庭裁定三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成立,罰款一萬二千元。
牙委會昨進行紀律聆訊,主席左偉國指難以接受莫穎頎的解釋,批評莫穎頎濫用作為牙醫可購買藥物的權利,判停牌一個月;至於莫在罪成後未有按規定在合理時間內通報牙委會,則會發警告信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