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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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入風雲:盡其言責

本欄曾多次探討行政會議內非官守成員的角色轉變,當時便指出,非官守成員的角色已今非昔比。在問責制推行之後,這些成員由當家第一線角色,退居到第二線,就好比由公司執行董事變成非執行董事,非執董往往從保護小股東利益出發,所以非官守成員也變成為民請命,而不是為政府保駕護航,這現象最近又再出現。

這種趨勢當政府和市民在立場上激化尖銳之後,愈發凸顯以前的模式:英國代表、公務員系統和香港社會精英共治,當年行政局的組成便是這三大塊。社會精英組成的行政局非官守議員,最大功用和最大責任是吸收社會整體和各重要界別的政治壓力,為政府推銷政策。論地位或政治角色,他們都在公務員之上,公務員就算有異議,往往也要通過港督來影響行政局非官守議員。在有權有責的關係下,行政局非官守議員也只能為推銷政府政策賣命。

但在問責制推行之後,行會非官守成員角色變得模糊,政治和政策的權力完全在司局長的身上,為政府保駕護航的責任,順理成章移到司局長身上,非官守成員在無權的情況下,往往傾向不承擔政治責任,不會在政府被攻擊時,出面做沙包和箭靶。他們可能將自己定性為特首的顧問,在會議內盡其言責便交差了事,不會身先士卒,搶在司局長之前接戰,這就令一般行會非官守成員經常保持沉默。

但當矛盾激化之後,非官守成員避無可避,一定要表態時,往往選擇以其個人政治原則或利益出發,在樓價和公屋一事,就是最佳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