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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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王葉繼歡稱遭打毒針

因持械行劫被判囚卅六年的「賊王」葉繼歡,涉嫌在赤柱監獄以原子筆插傷男懲教員頸部,昨在東區法院開審。事主供稱,事發時替被告清潔臀部傷口,躺在床上的被告突然取出原子筆插向他左頸;但辯方則指被告沒有襲擊任何人,反而曾遭懲教人員「打毒針」致臀部生膿瘡,事主矢口否認,案件今日繼續。

被告葉繼歡(四十七歲)九六年在西環被捕時中彈致半身癱瘓,至今已服刑十三年多,昨庭上見他頭髮半禿,架上厚框眼鏡,身形瘦削。

控罪指他在今年四月三十日,在赤柱監獄醫院大樓一樓一號室,襲擊當時的一級懲教助理谷源科。

清潔傷口突發難

現已晉升為懲教主任的谷源科昨供稱,擁有登記護士資格的他,於案發時駐守赤柱監獄醫院,事發當日下午五時許,他負責入病房替被告清潔臀部傷口,至清潔完畢準備包紮時,躺在床上的被告突取起一支原子筆插向其左頸,他即時按着被告雙手,又大叫向同事求助,最終成功制服被告。

谷表示,他發現頸部有半厘米乘半厘米的傷口,並且「甩皮」流血,經敷藥後已無礙。他直指與被告關係一般,過往亦有替其治理傷口,雙方並沒有過節,他亦未有聽聞被告曾與其他懲教人員發生衝突,只是「有時唔係幾合作」,經常「未夠鐘就要求打(止痛)針」。

對於辯方盤問指,有懲教人員曾在事發前替被告「打毒針」,致其臀部受細菌感染,致生膿瘡,谷矢口否認,但承認他事後交予警方的原子筆,可能並非被告用以插傷他的那一支,而他受傷後並無即時檢取涉案的原子筆。

臀部感染生膿瘡

辯方傳召被告在獄中的主診醫生江少明供稱,今年四月廿三日即事發前一周,他發現被告的左臀位置出現膿瘡,由於情況嚴重,他翌日簽紙轉介被告往瑪麗醫院診治,其後證實皮膚受細菌感染發炎,他推測可能在注射或手部接觸時受感染。

另外,控方在庭上播放事發時閉路電視片段,片長約五分鐘,被告躺在病床,事主站在床邊,其後被告突舉起右手有所動作,事主即時按着被告,六至七名懲教人員隨即進入病房,但未能清楚顯示事主受襲情況。

案件編號:ESCC 283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