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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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藉治抽筋 助理狎童囚3月

【本報訊】將軍澳循道衞理小學一名已婚辦公室男助理,上月藉在校內替九歲男生治療腳抽筋時,狎玩對方下體,他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昨判刑時獲逾四十名親友及教友到庭支持,並向法庭呈上了近百封求情信,證明自己一向奉公守法及無特別性癖。裁判官亦接納原本營商的被告,年屆中年才轉任文職,不排除是難抵壓力下犯案,加上他認罪,故輕判他入獄三個月,並叮囑他在獄中好好反省,不要讓支持他的親友失望。

妻及教友坐滿半個法庭

被告何建平(五十一歲)被控上月廿五日於校內男廁,替九歲男生塗藥膏紓緩大腿抽筋時,脫下對方褲子及內褲狎玩其下體十多下。

被告妻子及逾四十名教友昨到庭支持,坐滿半個法庭,其妻聞判後忍不住流淚,而表現冷靜的被告,在聽到裁判官稱讚其子女只有十四、五歲,卻已寫得一封字體工整兼表達深刻的求情信時,他不禁在犯人欄內用手拭男兒淚。

裁判官強調本案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誠信,竟乘工作之便在校內侵犯毫無還擊力的事主,法庭絕不會姑息。

在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及求情信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有特別性癖好或涉其他性罪行,連被告亦不知為何犯案,現已深感悔疚,犯罪後亦坦然向親友及教友交代,勇於面對刑罰及決心改過,加上親友們均原諒他,相信他再犯機會不高,本案只屬偶發性事件;而對被告所輕判的刑期,在「於情、於法、於理上,已是極限」。

案件編號:KTCC 615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