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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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可減機制不計油價

【本報訊】港府經檢討後,拒將油價因素以個別成本項目納入巴士可加可減票價機制的方程式中,避免巴士公司將油價成本全數轉嫁乘客,以及避免票價因油價經常波動而可能短期內大幅調整。

當局另在方程式中,將乘客分享生產力增幅的數值定為零,由巴士公司獨力承擔生產力負增長帶來的影響,減低市民面對票價上調的壓力,當局三年後再作檢討。

免燃油成本轉嫁乘客

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當局完成檢討實施了三年的巴士票價調整機制後,決定不將油價因素加入機制的方程式中。

當局解釋,燃料成本佔巴士公司總成本一成至兩成,擔心巴士票價隨油價波動而要大幅調整及避免將燃油成本悉數轉嫁乘客。當局又指,巴士專營權長達十年,相信有足夠能力抵禦油價短期波動。

有關方程式是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工資指數的變動及生產力增幅作為票價調整基數。當局表示,生產力增幅是將巴士公司的收入減去成本,由於近年油價飆升,生產力增幅出現負數,因而令方程式運算時出現負負得正的情況,即乘客須承受巴士業生產力下跌的負擔。因此,當局建議將方程式中乘客分享生產力增幅的數值定為零。

城巴、新巴及九巴對於當局不將油價因素加入方程式中,均表失望及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