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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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政界:抗日英雄殺俘處死

早前,中央電視台推出抗日戰爭連續劇《我的兄弟叫順溜》,據說收視率比春節大片更賣座。但是,筆者認為該劇本大有可商榷之處。

中共領導的新四軍新戰士陳順溜,是家傳的獵手,天生一手好槍法的神槍手。順溜無論在正面激戰或是伏擊時,每每是一槍一個,共消滅日寇及偽軍近百人,包括日本王牌狙擊兵山本和侵華司令石原中將,被軍區封為英雄。

只因日寇小隊長坂田強姦了陳順溜的胞姐,順溜發誓要手刃仇敵。恰巧日本戰敗投降,坂田作為被遣返日本的戰俘,依法不得殺害。得知順溜違抗軍令非殺坂田不可,因難以阻止,軍區司令怕背上殺俘醜聞而下令必要時可以對這位抗日英雄執行戰場紀律,即使犧牲陳順溜也不給國民黨軍妨礙共軍收復城市的藉口。

歷史事實是,國共兩軍在爭奪接受日軍投降權時期已全面動武,新四軍殺不殺一個戰俘完全無礙內戰必打的大局,蔣介石給各戰區司令官密電中下令,要國軍抓緊時機,迅速收復淪陷區城市,如共軍不服從軍令政令統一,即視為土匪清剿之。中共中央則反覆提醒全軍,絕對不要依靠談判,別指望國民黨發善心,應猛烈擴大解放區,佔領一切可能的大小城市和交通要道,奪取武器和資源,放手武裝群眾。

當時違反俘虜政策的有東北共軍接收了航空學校後,留下大部分教官及技術官兵,令戰俘教共軍駕駛戰機達幾年之久。蘇軍更將二十萬日本關東軍戰俘押回蘇聯,作為礦山勞工數年,聯合國才不管這種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