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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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自殺主要是精神病

本港和世界不少地區一樣,精神病是導致自殺的主要原因。衞生署指出,自殺行為被認為是心理上困擾或失調的症狀,自殺者一般在極大壓力下做出蓄意傷害自己身體的事。該署資料顯示,○六年至○七年,本港有八萬六千名精神病患者,佔全港人口百分之一點三。不論是否有精神病,去年有逾二千宗因自殺的出院及死亡個案,廿五至四十四歲佔四成。衞生署呼籲市民培養健康的生活模式,增強抵禦精神健康問題的能力。

精神病者六成女性

衞生署在最新一期《非傳染病直擊》指出,本港有六成精神病患者為女性、四成七為六十歲及以上人士,近六成屬單身、喪偶或離婚等沒有伴侶的人士。至於致病原因包括遺傳、性格、壓力、生命中的創傷或濫藥等。○三至○四年人口住戶健康調查指出,在十五歲及以上人口中,百分之三點六曾認真考慮自殺、百分之二點六曾計劃怎樣自殺,以及一點四人士曾嘗試自殺。在○一年至○七年,每年平均約一千人自殺死亡,而自殺的死亡率隨年齡增長而上升。

該署建議,市民應保持身體和精神健康,適當休息、充足睡眠、適當紓緩壓力、抽時間進行休閒活動、與家人和朋友保持良好關係和遠離煙酒或毒品,減低患上精神病和因壓力大而自殺的機會。若發現有人突然談及死亡或要走、寫下有關自殺的信或筆記、將喜愛的私人物品送給他人或出現絕望的情緒等,可能是自殺先兆,應向專業人士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