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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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記編號後投訴 免阻白車救人

【本報訊】救護車救人性命爭分奪秒,惟近年屢次發生私家車司機「阻人救命」事件,消防處救護員協會提醒駕駛者,用車逼救護車或將車截停十分危險,不僅會釀成交通意外,救護車上的病人送院亦會受到阻延。若司機認為救護車司機駕駛態度不好,可記下救護車編號,然後向消防處作出投訴。

近年曾發生多宗司機攔救護車導致救援受阻事件,○七年八月,一名私家車司機因不滿救護車在太子道西疑切線令其車撞壆,爬頭逼令救護車司機停車理論,使病人延誤送院達廿七分鐘,司機被控一項阻延消防人員罪名,最終判罰三千元。

私家車與白車頻生爭執

同月十九日,一輛趕往觀塘接載病人的救護車,途中與房車碰撞,對方不滿驅車追前理論,導致救護車服務受阻十分鐘。

另外,○七年十一月,一名退休消防助理區長駕車時因不滿救護車停泊阻路,遂大罵救護車車長及站在救護車前阻礙離開,擾攘十分鐘,司機最終被判罰二千五百元。今年五月四日,一名房車司機在屯門仁愛堂街,指一輛救護車阻路,期間更拍打救護車阻礙離開,令病人阻延送院約五分鐘,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