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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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旁觀:區議會要改革

政改方案第四季就開始諮詢。若這方案是「翻叮」○五年被推翻的方案,五百位區議員將擔任重要角色。就算不是翻叮,我相信新增立法會議席和擴大選委會成員的建議,也少不了加入區議員。

為何是區議員?大家心裏有數,區議員有最高的「民主成分」,安全系數也最高。○七年區議會選舉,泛民候選人大敗,十八個區議會的主席都由建制派成員擔任,再加上一百位委任議員,今天的區議會儼然是政府的最佳拍檔,一切都在政府的「掌握之中」。

今天的區議會,除了熱烈和應不同政策,也在關鍵問題上能夠協助政府抗衡立法會和公民社會組織,確認政府的取向,例如皇后碼頭應否原地重置或是搬到海邊,就「恰巧」有多個區議會在差不多時間提出差不多的動議,投票結果,是區議會都支持皇后碼頭的重置應在海邊。

區議會與政府之間也非常客氣,像最近曾蔭權撥款一千萬元在社區辦暑期抗毒活動,多個地區的專員都自行決定了,但區議員只是抱怨一天就算,不會深究,可見大部分區議員都樂意「協助政府依法施政」,促進社區和諧。區議會美其名是地方行政的諮詢角色,但地區工作由民政處領導,按專員的思維,區議會與社團和市民只是地方行政的三條支柱,角色低微。

若區議員真要在立法機關的民主選舉扮演重要角色,區議會該如何改革?區議員應否進行培訓,認識全港政策?區議會如何提升權責,讓議員不只關注選區內的事,而是全港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