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內地的治安、情報當局已在新疆自治區內加強監控,箝制疆獨組織發展。因此,除零星的騷亂、爆炸及暗殺事件外,這些組織談不上有甚麼重大作為,國內外的影響力亦極之有限。
烏魯木齊的「打砸搶燒殺」事件,若確實由境內外「三股勢力精心策劃及組織」,他們的實力和謀略都肯定已「突飛猛進」。從前放幾枚炸彈,充其量是宣示疆獨勢力未被消滅,或是對壟斷國家的漢族大眾作象徵性抗議,更要承受被標籤為恐怖主義組織的反彈,故成效不彰。
審時度勢,中國經濟高速增長,但貧富差距隨之擴大,官僚貪腐變本加厲;官民對峙事件頻生,上訪告狀者眾,不得要領者居多。社會充滿怨氣,張力如箭在弦,處心積慮搞事者難道不懂得掌握時機嗎?
事件在新疆的漢人「地頭」發生,烏魯木齊是漢人佔多數的城市,是既方便衝擊漢族,亦方便維族動員的發難點。暴亂以閃電速度發展,短短數小時便百多人死、過千人傷,震撼極大。導致傷亡的手段亦與以前不同,從前放了炸彈便逃之夭夭,兇手只是遙不可及向媒介承認責任的恐怖組織;今次部分死傷明顯是短兵相接,人斬人、人扑人的結果。而且,誰斬誰、誰扑誰,在烏市以至全國普羅大眾心中,族群分野已是清楚不過。
維人有刀有棒,漢人亦有,只要小部分漢人認為要以牙還牙,上街追擊傷我族類元兇,漢維正面衝突便一觸即發,情況更可蔓延全國。到時的客觀事實便是漢族大眾迫害維族小眾,疆獨訴求即獲強有力理據支持,其以小博大圖謀,因而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