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十三歲男生年前到小學同學的大埔公屋單位造訪後,驚悉對方母親將家中衣櫃當夾萬收藏大量現金,之後涉夥同兩名雙失同黨爆門入屋偷去單位內的五十萬元。被捕三男生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爆竊罪,昨於庭上宣讀自撰求情信,十五歲次被告更含淚懺悔指「不望我成材,只求我生性」,惟當中最年長、指稱中三輟學十七歲第三被告,卻以「唔識讀」為由而未有讀信。法官最後分別判他們感化令、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
三被告是讀中一的十三歲首被告、中二輟學的十五歲次被告及中三輟學的十七歲第三被告何景新,三人承認今年三月七日爆竊大埔廣福邨廣惠樓某單位,偷去五十萬零三百元及兩張八達通卡屬陳姓女事主的財產。
第三被告唔識讀求情信
法官要求三被告各自庭上讀出求情信時,自稱有中三學歷的第三被告竟表示「唔識讀」,並透露求情信是由他人代筆。案情指三人在女事主家偷去五十萬後,一日內花費近八萬元買手機及衣飾,之後平分各十多萬元,女事主當晚發現失竊即時報警,警方鎖定被告等人翌日上門拘捕,並起回共四十多萬元。控方昨透露女事主一家因怕會受被告們騷擾,對八萬多元失款不追究,且現已搬離事發單位。
案件編號:DCCC 39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