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009

法庭:洪承禧四罪判囚兩年

會德豐及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的前大班級要員兼香港望族何東的外孫洪承禧,擔任香港賽馬會榮譽遴選會員期間,涉嫌收取四十五萬元報酬作為推薦一名賽馬會女會員為全費會員一案,法官經考慮後認為洪收取的四十五萬元絕對是賄款而非借款,遂裁定洪代理人索取及收受利益四罪罪成。法官判刑時直指案情嚴重,指洪「開後門」向心急申請人收賄以協助申請人成為全費會員之行為,嚴重破壞賽馬會的誠信,被告一時行差踏錯的結局實屬自作孽,但考慮被告年屆七十兼過往對社會貢獻良多,經額外減刑後判囚兩年,另需向馬會賠償卅五萬元。

現年七十歲的洪承禧,昨被裁定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三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成,控罪指他於○六年十月至十二月間,向中間人龍德軒索取一筆廿五萬元的貸款,作為推薦及協助快速處理女子黃蓓的馬會全費會員的會籍申請,之後再兩度接受龍德軒各十萬元款項。

曾獲銀紫荊星章 減刑半年

辯方求情指出,欠債纍纍的被告犯案全為家人,但被裁定罪成後對家庭打擊極大,亦令洪及其家人蒙羞,被告除自此失去馬會遴選會員資格外,亦喪失公職及公司董事職位,故望法庭輕判。

法官判刑指出,馬會遴選會員的責任重大,每年僅有一個推薦申請人成為全費會員的限額,事件損害馬會的聲譽及遴選系統,考慮到被告年屆七十兼過往在港極多功績兼貢獻社會良多,亦曾獲港府頒發銀紫荊星章,故額外減刑六個月,終判囚兩年,另向馬會賠償卅五萬元。

會德豐前大班及九倉執董

身為香港望族何東的外孫洪承禧曾當會德豐「大班」董事總經理及九倉執行董事逾三十年,是會德豐著名「財爺軍師」,期間促成九倉及會德豐股票重組以籌集資金,包括成功協助兩者發行武士債券、可換股債券及楊基債券等,亦曾出任有線寬頻、卓能集團等公司董事。

洪承禧亦曾經擔任多項公職,包括擔任旅遊事務署旅遊業策略小組成員、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等,並任康體發展局主席達七年之久,一九九九年更獲特區政府頒發銀紫荊星章榮譽。

近年他與朋友成立世界足球系列賽亞洲有限公司,主力邀請歐洲強隊來港獻技,以提升本地足球水平。

案件編號:DCCC 104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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