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顧名思義是涉及產權,發展產業的根本目標就為賺錢。當局宣布發展六大產業,只是文化、醫療和教育事業本身屬非牟利的公益「事業」,產業化會否導致事業失去公益性質?這將影響市民對方案的態度。
香港的文化事業不能統稱為產業,因為本地有不少文化藝術團體都是由當局資助成立和協助營運的,文藝事業本身就涉及一種公益性。要是由文藝團體自行籌集營運經費、由市場決定他們的死活,那些剛成立的藝團或者是規模較小的藝團,甚至是社會上不吃香的文化藝術,都會玩不起市場規則而被淘汰,這亦違反一貫多元及均衡發展文化藝術的立場。
醫療事業也是公益味道重的行業。其實醫療產業做的應該是有錢人的生意,做普羅市民生意就注定蝕本。過去的醫療融資改革建議,就因為要求市民承擔較大的醫療費用而換來反對聲。內地近年的醫療改革,都是讓醫療衞生回歸公益;若香港反其道而行,讓醫療市場化,要求低收入家庭繳付市場價格的診金,將惹來更多醫療道德的爭議。
教育產業化更為困難。並非所有家庭都有能力繳交學費,現行學童強制性九年教育、向有需要學生提供學費寬減和若干資助等計劃,為他們解燃眉之急,這些都是有必要的。教育需要有公益性,否則一旦讓教育產業化,學費由市場釐定,資助貧困學生的責任由當局轉嫁至社會和企業,最終只會招來「當局忽視教育」、「窮人交不起學費」的批評。
這三項事業本屬於公益事業,當涉及產業化的話,棄公益於不顧,這是否本末倒置?當局在清晰界定自己的角色、釐定在產業裏的責任之前就貿然公布方案,坊間連當局要發展產業還是事業仍然是茫無頭緒,所以說發展六大產業,現今仍然是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