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南亞裔運輸工人去年在颱風襲港夜邀請前女友造訪,期間涉嫌強姦前女友並偷取對方銀包內六百元,南亞漢昨被陪審團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強姦罪成,另以五比二大比數裁定偷竊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並利用前女友當他是朋友的信任,有違誠信,判他即時入獄六年半。
事後偷600元
卅一歲被告Singh Tersem,被裁定去年八月六日,在其屯門利發徑住所內,強姦四十一歲華裔女子,並偷取她六百元現金。
控方案情指事主○三年工作期間認識被告,○六年拍拖,半年後分手。案發前一日被告致電女事主聲稱搬到新居,又稱不開心想找人聊天。女事主當晚到被告家期間曾喝啤酒,至翌日凌晨二時多女事主欲離開,被告聲稱因打風公共交通已停止,女事主便留在被告家,被告趁女事主倚牆休息時,抱女事主上床強姦,事後偷去對方錢包內六百元。
女事主翌日早上離開,被告聲稱也要出外辦事,與女事主一同乘的士,惟被告中途下車,當時又掛上八號風球,女事主因遭被告偷去現金而不夠錢乘的士,最後她好不容易找到港鐵站才能回家,女事主兩天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 1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