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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消防處轄下有三個紀律部隊職系,分別是救護員、消防員及控制組人員,但消防處救護員會指,在同一部門的屋簷下,消防員連續救火四小時,消防處會派「餐車」到現場接濟,控制組人員亦有後備人手接替人員用膳,只有救護員無時間食飯,救護車上亦只有三包梳打餅。
「食飯是人權,我哋認為救護員無用膳時間係違反了CSR(即公務員事務規例)嘅精神,亦違反《人權法》,其他紀律部隊都為員工安排用膳時間,淨係救護員無!」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稱,現時所有紀律部隊也有用膳時間,即使是消防處內,亦僅救護員至今未有固定用膳時間。
白車得三包梳打餅
他透露,消防員通常會在中午十二時四十五分及晚上六時半食飯,加上近年火警召喚不及救護召喚多,消防員通常也有時間進食。此外,消防處更備有膳食供應車,凡消防員連續救火及救援超過四小時,餐車就會出動到場向消防員提供熱的食物及飲料。
至於在消防控制室接聽火警及救護召喚的控制組人員,他指亦設有後備人手,每當控制組人員要用膳,就有人手頂替崗位接聽求助電話,但救護員則仍未設有固定的用膳時間,只在每輛救護車上放置三包梳打餅,「如果有飯食點會係白車上有梳打餅呀?」反映同一部門人員,也有不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