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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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點江山:粵官貪腐難治本

廣東官場近來可謂「一座座火山爆發,一頂頂王冠落地」,多名高官涉嫌貪腐相繼被「雙規」、撤職,如公安部前部長助理(原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鄭少東、廣東省政協前主席陳紹基、已調任浙江的原廣東省紀委書記王華元、原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劉友君等已經出事,日前,港人熟悉的深圳市長許宗衡又傳遭「雙規」。此外,去年還有由深圳市長步步高升至文化部副部長、黨組書記的于幼軍、出身廣東的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等高官,亦因貪腐被拿下烏紗帽。廣東省連串官場腐敗曝光,由於地緣政治和地緣經濟關係,引起港澳同胞普遍關注。

過去三十年,廣東做了改革開放的「排頭兵」,最早設置的四個經濟特區有三個位於廣東。市場經濟觀念和體制的最先引入、巨量外資外企的湧進,令廣東各方面都領先於全國,經濟總量一直名列首位。

問題在於,廣東在享盡經濟改革甜頭的同時,政治體制改革卻嚴重滯後。一是官員權力監督、制約制度建設不到位;二是領導幹部的培養、考核、提拔制度改革不到位;三是官員及其家屬擁有財產公開申報、披露的「陽光法案」落實不到位。這「三個不到位」是根子,全國皆然。但歷次黨內整風、學習、懲處,或是「只摘瓜,不拔藤」,或是形式主義走過場,或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或是選擇性辦案,抓一個、放一批等等,總之就是治標不治本,沒有從制度、體制上找根源、作改善。到頭來,官場腐敗「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猶記解放初期,天津貪官張子善、劉青山因貪污了今天只能食一大餐鮑魚的錢就被槍斃。建國六十年,貪腐愈來愈多、層次愈來愈高,執政黨可以解釋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