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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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今朝:尊重私產擁有權

兩年前,險遭拆卸的灣仔景賢里大屋,近日被市民發現其大門、扶手柱、屏風、門檻、氣窗等總數過百件古物構件,在網上拍賣場被人開價兜售五百萬元。

景賢里大屋在拆卸前夕,政府將之列為暫定古蹟,及後政府用「以地換地」的經濟誘因跟業主達成共識,去年初刊憲正式宣布列為法定古蹟,並將進行一系列修復工作。

景賢里內的部分古物構件被人取去,不論其發生在景賢里成為暫定古蹟以前或以後,甚至是列為法定古蹟,業主雖授權清拆公司進行清拆工作,但內裏的構件永遠都是業主所有;要是構件是在景賢里列為暫定古蹟後被取去,政府才可以向清拆公司採取法律行動。

聞說去年拆卸公司以八千萬元向政府兜售構件卻不得要領,最後才放在網上拍賣。我們現在尚不清楚當日業主跟清拆公司的交易細節,可能是業主容許清拆公司拍賣構件也說不定,所以今日政府可以無意用公帑購買構件,但就是不知道能用甚麼方法呼籲市民不要購買。這樣會否淪為政府干預市場? 好比政府也不可以沒來由的叫市民不去買某牌子的產品,這會否因此遭受司法覆核?

不論清拆公司如何「缺德」,要解決問題就可能要動用公帑,在市場上全數購回文物構件;要是不想動用公帑,只能鼓勵坊間人士買回構件再捐贈予政府。只有市場才可以干預市場,否則要訴諸法律,由法庭去裁定清拆公司的行為是否犯法。

景賢里的價值眾說紛紜,而其從清拆到列為法定古蹟以至重修工程亦非常耗時,且牽涉太多因素,只能夠低調處理。中國的國寶也是中央政府以真金白銀去跟外國團體買回來,所以香港也要學習、明白保護文物的原則,應包括尊重私人財產的擁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