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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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斥律政司出爾反爾

【本報訊】無牌兼駕駛光頭胎貨車司機,被控於去年六月撞死八旬婦後僅罰款八千元的案件,律政司今年四月表示會覆核案件,但本月三日卻去信死者家屬,指「推翻裁判官判決的成功機會甚微」,決定不提出覆核。死者女兒對律政司決定表示極度震驚及失望,要求作出詳細解釋。

稱推翻判決機會微

死者三女林美玲昨日向本報表示,前日收到律政司來信,稱已詳細參閱法庭提供的審訊謄本及相關證人供詞,認為推翻判決機會甚微,不符合提出覆核準則,故不能就案件判決提出覆核。

美玲直斥律政司之前明明表示會覆核,但現在卻出爾反爾,是拖延及愚弄他們一家,「司機撞死人係事實,但係就咩事都冇!我哋條氣點樣都唔順!律政司做嘢咁求其!如果死嗰個係高官嘅屋企人,會唔會係咁結果?」美玲嘆稱,現已投訴無門,只能去信律政司要求對方作出詳細解釋,家人會再徵詢法律意見,並考慮以民事方式向涉事司機索償。

案發於去年六月,八十七歲女死者馬巧春在兒子陪同下到九龍城龍崗道看牙醫,途經賈炳達道與城南道交界時,遭一輛貨車撞倒昏迷,送院翌日不治。肇事司機後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六項罪名,法庭今年四月裁定被告危駕罪名不成立,其餘五罪僅罰款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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