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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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家貪學生錢易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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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天水圍伯裘中學及玫瑰崗學校相繼發生學生懷疑索K事件後,教育局昨仍指稱毋須強制學校一刀切報警,對校園內濫毒販毒問題視而不見。有社工及立法會議員則指,毒品拆家有計劃地將毒品銷售至校園,原因是學校「利錢高、掩護性高」,但禁毒處對推行禁毒措施歎慢板,故要求將禁毒工作問責級數提升至特首,由「特首孭鑊」。

政府禁毒歎慢板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天朗中心主任劉宏章指,毒販採用「擴散式銷售策略」;他舉例指,有中二女生獲校外朋友「畀兩包K仔佢試吓」,並對她透露每包原價一百元,若她能在校內找到銷售對象,可獲每包五十元報酬,她「自己索都有七折」,藉此誘使學生在校內販賣。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指,警方甚少現身校園,故校園掩護性高,毒品拆家有計劃地在校園販毒。他批評禁毒處「歎慢板」,對爭議性策略則顯得「騰雞」,其中校本驗毒明年中才試驗,最快明年底才大規模推展,「淨係一項都搞兩年幾」。

元朗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不諱言,吸毒已成為某類學生「生活模式」,校園毒禍如傳染病,但承認學校處理有困難,因既要照顧所有學生,又要保護涉事學生,有「尷尬位」。教育局副秘書長葉曾翠卿昨出席一公開場合時表示,關注學生吸毒事件,但認為毋須強制要求學校發現事件後,一刀切報警處理,可先通知警方學校聯絡主任及社工,諮詢意見覺得情況嚴重才考慮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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