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少女被指或染性病報警

【本報訊】眼鏡批發男商人涉嫌藉詞「影靚相」迷姦十六歲女網友案,昨於荃灣法院再提訊。控方進一步透露案情,指被告藉詞替女事主影相應徵模特兒工作,將她誘往自己寓所,女事主期間飲下疑遭「加料」的飲品後,被告涉替她拍裸照後再將她強姦,並且拍下過程。控方又指事主事發後還有跟被告見面,但當被告指她可能患上性病叫她往求醫時,她大驚之下才報警求助。

卅五歲被告何文浩,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在今年四月十八日,於其荃灣梨木樹邨寓所內強姦女事主X。控方庭上指X在認人手續中成功認出被告,申請將案押後六月廿五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律政司意見。雖然控方擔心被告會騷擾X反對其擔保,惟法庭最終批准被告以現金卅萬元保釋外出。

性愛影帶 事主不清醒

控方進一步透露,X指稱於事發當日喝下飲品後,便自願給被告替她拍裸照,之後被他強姦。惟事發後她因為有物品遺留被告家,故再次與他見面,更讓他再為自己拍攝一些日常照片。

當被告告知她或者患性病後,她才大驚報警。控方上次提訊時曾提及,X指被迷姦時,被告更拍了一輯性愛影帶,而警方曾翻看有關影帶,見X與被告性交時並不清醒。

案件編號:TWCC 139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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