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檢討擬准早取款

本文重點
金融海嘯下失業大軍飆升,提早領取強積金供款的聲音亦愈趨熾熱。強積金計劃管理局承認,近期接獲不少市民以失業、患病甚至置業為由,要求提早領取供款,積金局將趁明年強積金制度推行十周年進行大型檢討工作,範圍包括供款上限及入息下限,以及研究提早以一筆過或分期領取供款的可行性,但強調必須確保不會損害市民退休後保障。勞工界認為,不能以強積金作為「失業救命金」,促請政府應設立失業保障。

新任積金局主席胡紅玉昨表示,積金局明年就強積金制度進行大型全面檢討,其中包括首次檢討提早領取供款的準則,她指出,該局近期接獲不少意見,提出以失業、患病、子女入學要交大筆學費甚至置業等,都可作為提早取回供款的理據。她透露,積金局正進行有關研究,包括提早以一筆過或分期領取供款的可行性,現階段暫未有立場,該局會透過諮詢收集各方意見,但強調供款必須運用得宜,不應損害市民日後退休保障。

檢討範圍亦包括每四年一度檢討供款上限及入息下限,該局會根據統計處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數據作研究,對上一次於○六年曾提出將供款入息上限由二萬元提高至三萬元,而多個政黨曾提出將入息下限調高至六千元,但最終政府擱置有關建議。

爭取降低收費

此外,隨着政府本月初通過容許強積金「半自由行」方案,即僱員可每年一次將本身供款部分轉交自選受託人管理。胡紅玉認為,待完成立法工作落實措施後,相信市場競爭會增加,受託人為「搶客」會增加推銷及宣傳,該局會與相關金融機構研究監管措施,並會於今年九月加強教育推廣。另外,該局亦已設立工作小組研究程序電子化,希望藉此令受託人收費下調。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表示,近月接獲不少失業人士要求提早領取強積金供款應急,但他反對積金局放寬提早領取供款準則,認為強積金並非「失業救命金」,「將未來嘅錢應付失業,到退休咪一樣死」,促請政府設立失業保障協助失業人士。

現時全港有二百多萬打工仔參加強積金計劃,累積供款高達二千一百億元,根據條例規定六十五歲退休才可提取供款,但若提早退休或永久離港,又或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則可申請提早取回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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