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巧合駁回電盈私有化

上訴庭昨日就否決電盈私有化方案下達判決理由,詳列五大令人難以相信的「巧合」,駁斥原審法官裁定富通保險行政總裁林孝華及盈拓副主席袁天凡無「種票」的說法。曾在聆訊中大肆批評私有化方案的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表明,操控投票是不誠實行為,若法院知道有人操控投票,絕無可能任由方案通過。電盈母公司新加坡盈科拓展在上訴庭下達判辭後表示,會就私有化方案被否決上訴至終審法院。

盈拓發言人稱,與旗下Starvest將就私有化被駁回一事再提上訴。據了解,盈拓最快今早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若被否決便會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申請。但由於盈拓早前已宣布對電盈提出的私有化建議已失效,加上電盈宣布派發特別息已令其財務狀況出現變化,故無論盈拓的上訴結果如何,電盈的私有化均不會「翻生」。

不相信袁對「種票」不知情

上訴庭上月否決私有化方案,至昨日頒下長達七十四頁判辭。上訴庭明言,原審判決最為外界詬病的是認為林孝華送贈50萬股電盈給旗下經紀並非「種票」,上訴庭推翻此判決,直指林送股兼負責支付轉股費用,實際上與「買票」無異。

上訴庭根據證監會接見林的紀錄指出,林明知誘導他人投票是不當行為,而林又幾乎肯定接受股份的人必會投票贊成私有化;又指,在林一方安排下,股份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轉至富通經紀個人名下,令經紀有資格投票,結果有494名經紀及他們的親友以授權書投票贊成私有化。

另一關鍵人物袁天凡,上訴庭亦以大篇幅反駁袁聲稱被懷疑「種票」只是「連串巧合」的說法。袁輕描淡寫地形容自己無參與盈拓日常運作,日常生活頗悠閒,以打高爾夫球過日,但上訴庭認為,去年十月十三日電盈停牌準備私有化,當日正在酒店做運動的袁接獲主席李澤楷告知私有化消息,袁被委以重任,有份建議出價及測試傳媒反應。

袁不諱言去年底開始與林有聯絡,但僅商討富通保險管理層收購計劃,兩人之間的電話及短訊聯絡更是誤會一場,與「種票」無關;但上訴庭不相信袁本人指稱在證監會於三月展開調查後,才知悉林贈股給經紀,並質疑一切並非「巧合」,其中今年一月底已有報章報道富通保險經紀「種票」,袁竟指稱他之後致電林是約對方打高球,但亦有查問報章傳聞,惟當林回覆不察有不當行為,袁便「收貨」,無再要求林查個究竟。

指明顯有人操控投票

加上股壇「莊家」莊友堅、證券行金利豐老闆朱李月華的行為,上訴庭直言很明顯有人操控投票,令法院不能確定投票是否公平。上訴庭強調,法院行使酌情權通過私有化方案時須依據立法原則,有關原則是若法院獲悉有人操控投票,絕不可任由方案通過,操控投票是不誠實行為,令投票變得無意義。

另一法官林文瀚指,「拆票」削弱以「大多數票」制衡「大多數權益」的法定制度,林官又表明,法庭反對某些股份操控行為時,毋須理會那些行為是否非法。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認為今次投票未能反映小股東的真正意願及投票情況,最終一致駁回電盈私有化。

案件編號﹕CACV 8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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