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註冊碘酒紙須回收

【本報訊】本港再發現未經註冊藥品。衞生署昨日下令持牌藥物批發商聯昌行回收一款碘酒紙,該產品屬藥劑製品,但未在港註冊,曾供應予本港紅十字會、私家醫院及藥房;另外,衞生署同時下令另一藥品批發商協康藥業回收四十六款包裝未經批准的藥品。

不獲續期仍繼續售賣

被下令回收的碘酒紙來自聯昌行,有關產品在美國製造,曾於九八年至去年十月在港註冊,以每盒一百包裝發售。衞生署初步調查發現,該產品的註冊到期後,因未能提供足夠資料確認有效期而不獲續期,但聯昌行仍然繼續售賣,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

衞生署發言人指,有關產品曾供應香港紅十字會、私家醫院及藥房,雖然使用有關產品不會有即時危險,但由於產品未經註冊,醫生及藥劑師應停止使用或供應該產品,市民亦應停止使用,聯昌行已設立熱線25756079供市民查詢。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香港紅十字會已停用有關產品,並已採用其他產品代替。

另須回收的四十六款包裝未經批准藥品,來自協康藥業有限公司,衞生署過去兩日調查發現,有關批發商曾向私家醫生及零售商出售有關產品,呼籲醫生及零售商停止供應,市民則可致電21113862查詢,如服用後不適,應向醫生求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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