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撞傷人延45分鐘吹波

本文重點
休班警務人員昨凌晨在石澳駕車時,意外撞倒一名村民,有目擊者指有人向調查警員自稱是警長並承認有飲酒,而警員延至四十五分鐘後,才替司機作酒精呼氣測試,錄得零度,部分村民要求警員錄取口供卻不獲理會,認為警方有包庇「自己人」之嫌,廿多名村民不滿鼓譟,警員向上峰要求增援,擾攘逾句鐘始平息,村民考慮作出投訴。

肇事司機姓梁(卅六歲)。據目擊的村民表示,昨晨一時許,梁駕私家車載着三名友人,沿石澳道往沙灘方向行駛,尾隨還有一輛同行的私家車,當肇事私家車駛至石澳村對開巴士總站時,一名姓陳(卅四歲)男村民外出消夜後徒步回家,因該段路面沒有行人路,人車共用同一條路,陳沿路邊步行時,未有留意背後有車,被私家車左邊車頭撞倒,受傷倒地。

酒精測試零微克

司機即時停車,留下廿公尺胎痕,私家車的倒後鏡撞毀、車窗碎裂。事發後,車上三名乘客落車自行離去,此時尾隨私家車亦絕塵而去。

警員接報到場,廿多名村民聞訊趕至了解,救護員將傷者送院。有村民表示,有人向在場警員自稱是休班警長,駐守跑馬地警署及承認飲過酒。負責調查意外的交通部警員到場,向梁錄取口供約四十五分鐘後,才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錄得零微克。

在場有數名目擊意外發生的村民曾主動要求錄取口供,惟調查的警員沒有理會,引起廿多村民鼓譟,認為有警方有包庇「自己人」之嫌,警員大為緊張,向上峰要求增援,大批警員到場戒備。石澳村姓林女村長稱,警方對自己人處事手法有寬鬆,警方需向目擊者錄取口供才算公平,認為替肇事司機「吹波波」的警員無禮,考慮投訴。

警方發言人稱,根據警方紀錄,由接獲有關報案至警員到場為該涉案私家車司機進行呼氣測試的時間為三十五分鐘,又指調查人員曾向在場目擊者錄取初步資料,暫未接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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