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旁觀:香港的法治

當大家耳聞目睹各種的不公義和不合理,當歪理差點成為真理的時候,慶幸香港仍有法治精神和獨立的司法制度,我們的法官會在關鍵時刻捍衞我們的人權,確認社會的多元核心價值,為弱勢發聲,把歪理扭轉。

由終審庭認為《基本法》內「中國其他地區的人」不包括「享有香港居留權的人」開始,香港的法庭就不怕與政府對着幹。在秘密竊聽違憲案件中,終審庭判長毛一方勝訴,裁決撤銷電訊條例的六個月寬限期。最近,終審法院又裁定警隊的紀律聆訊不准警員聘律師,是違反人權法。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被淫審處初步評為不雅後,在高院進行司法覆核獲勝,被撤銷暫定評級。法官還指淫審處沒有交代評級的原因,手法粗疏。當律政司申請延長民間電台的廣播禁令時,夏正民法官卻不接納,認為延長並不適當,並說律政司以民事方法協助刑事案件的執行,是非常罕見和例外。

法官的說話往往精警,大快民心。在審議盧維思就巨星匯司法覆核時,夏正民法官就形容時任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要求刪改會議紀錄中「沒有人有過失」的字眼,是「政治花招」。

今次,電盈私有化過程中的種種疑團,先有人「報料」,再由證監會徹查,掌握某些有組織的投票,再堅決上訴,結果其論點在法庭上得以成立,在此關鍵時刻,我們的法官伸張公義,指出了私有化過程某些細節匪夷所思,實在有太多的巧合。

當昨天上訴庭作出裁決時,我為香港的法治暗暗喝采。然而,法治是需要捍衞、培育和承傳的,香港的法治既然是發展的基石,我們就需要對法律有多一點的認識和信心,不然,香港的法治精神就會受到衝擊。

法治是香港的優勢,無論內地有多少金融中心,香港的法律制度也倣效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