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一年一月六日,美國總統羅斯福發表「四大自由」論演說。以下是大學問家傅斯年的譯文:「在我們祈求的未來日子,我們望見一個建設在四種基本人類自由的世界。第一是,言論及表示的自由——世界的一切地方。第二是,每人各如其式崇拜某上帝之自由——世界的一切地方。第三是,免於匱乏(的自由)——把這話說到世界上,就等於說,每個民族間,為他的人民獲得一個健康的太平生活,需要相互的經濟了解——世界的一切地方。第四是,免於恐懼(的自由)——把這話說到世界上……」
香港還有沒有言論自由?影星成龍在海南島說「中國人是需要管的」,美國傳媒反應如閃電般快捷,立即報道和抨擊;「一犬吠影,百犬吠聲」,香港兩家報紙和各路政客跟着大罵,甚至企圖褫奪其「旅遊大使」銜頭、要杯葛其電影等等。一句話就引起如此大陣仗反應,香港還是個講道理的社會嗎?若非美國人先出聲,香港這幫人不會如此聲大夾惡的。
沒有言論自由,談甚麼民主?成龍即使說錯話,也是容許的。若有民主精神,就應尊奉伏爾泰的原則:「我不同意你所說的,但我誓死捍衞你說話的權利。」曹雪芹指許多才子佳人小說是「千人一面,千部一腔」;香港回歸後的情況,雖未必要求「千人一面」,卻有「千部一腔」的趨勢。你若不肯「民主歌聲獻中華」,「公信第一」報章便罵你是「民主逃兵」,卻不敢罵你是「民族敗類」。
魯迅一九○八年說:「嗚呼,古之臨民者,一獨夫也;由今之道,且頓變而為千萬無賴之尤,民不堪命矣,於興國究何與焉。」「文革」是所謂「大民主」,是千萬無賴之尤橫行霸道,造成「民不堪命」局面。今之香港,也有無賴之尤愚弄市民,說不定又有漢奸請奧巴馬向中國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