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徵五毫七月七實施

擾攘多時的膠袋徵費決議案昨凌晨在立法會獲大比數通過,於今年七月七日起,在超市、便利店及個人健康和美容產品零售店等逾二千多個零售點,每使用一個膠袋就須繳付五毫徵費。有市民至今仍不清楚新例內容,零售業及超市擔心,實施初期與顧客的糾紛會增加,但港府未提供實際解決方案,「淨係提供熱線電話」,徵費措施亦會加重營運成本,但暫未有打算增加零售價。

《產品環保責任(塑膠購物袋)規例》決議案昨凌晨在立法會表決,以卅五票贊成,三票反對,大比數通過。首階段立法七月七日實施,規定零售商只要擁有五間或以上的店舖、或該店零售面積逾二百平方米,同時售賣食物、飲品、非處方藥物及個人衞生和美容用品,向巿民每派發一個膠袋便要徵費五毫,共二千二百個零售點受影響。

登記繁複未釋疑團

但新例下超市用來盛裝濕貨及預先包裝食品的膠袋則可獲豁免,至於用來裝報紙的報紙袋,便利店須按例收費,報販則未受影響。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今月底替指定零售商進行登記,最快於今日刊憲。環保署副署長林啟忠稱,已派十多人專責處理商戶派發膠袋的審核工作,又認為徵費不會助長店外低價賣膠袋的風氣。

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琼批評,距新例實施僅餘兩個多月,港府匆匆推行,擔心會引起混亂,而店舖的登記手續繁複,時間緊迫,但環保署至今未能解答多項疑問,如至今未訂立檢討機制,相信推行初期,會有顧客不願繳徵費而與店舖爭執,該署只吩咐店舖報警解決。

百佳發言人指會配合新例做好準備。惠康發言人對新例獲通過表示無奈接受,又指新例內容非常複雜,當局應加強宣傳助市民了解,超市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處理技術問題,但擔心新例實施初期,與顧客的糾紛會增加,但當局未有實際解決方案,「淨係提供熱線電話」。她又承認新例會增加營運成本,但暫未打算反映到零售價上。

膠袋定單驟減三成

香港塑膠袋業廠商會發言人指,新例討論期間,膠袋定單已減少兩至三成,但本港不少定單來自歐美,相信新例影響有限,不少同行已轉營紙袋以分散風險,建議當局將部分徵費用作協助業界發展新技術。

膠袋徵費首階段立法內容

實施日期:二○○九年七月七日

徵  費:每個膠袋五毫

店舖涵蓋範圍:

擁有五間或以上店舖、或該店零售面積逾二百平方米,同時售賣食物、飲品、非處方藥物及個人衞生和美容用品的零售商,如超市、便利店、個人健康和美容產品零售店、百貨公司內的超市

可申請豁免的情況:

超市用來裝濕貨及預先包裝食品的膠袋;報檔提供的報紙袋;百貨公司並非出售食物、飲品、藥物及個人衞生和美容用品等商品,並能提供印有其品牌膠袋的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