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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電盈私有化計劃告吹後,於一年內都不可以再提出私有化計劃,但電盈會否就原有的私有化聆訊上訴至終審法院,目前仍是未知之數。綜合法律界以及證券界的意見,一般認為電盈與其勞民傷財進行上訴,倒不如「留番打官司的錢」做好公司業務,現今民意歸邊,上訴成功也沒好處。
三位上訴庭法官在上訴聆訊中,狠批電盈大股東在私有化後只向兩大股東派息,是明顯「搶奪」小投資者的資產,法律界認為,依此根據,電盈再上訴勝算已不大。
或替袁天凡翻案
但有意見認為,若電盈堅持上訴,可能與證監會表明會繼續調查電盈私有化有關,因證監會指控包括盈拓副主席袁天凡在內的四位人士,有種票嫌疑,盈拓可能想透過上訴,力證袁天凡並無涉及任何不當行為。
上訴庭並沒有如原訟庭般,將論點放在投票過程中的「拆票」及「種票」問題,反而針對私有化動機,法律界人士認為,電盈或希望在終審庭要求闡釋拆票的合法性,一旦翻案成功,甚至可以將私有化「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