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殘價私有化等同掠奪

電盈大股東被上訴庭質疑以4.5元低殘價進行私有化,其私有化動機續成為聆訊焦點。主審法官林文瀚直言不明白大股東為何不提出全面收購,而要進行私有化,更指私有化等同剝奪別人財產,必須有良好理據支持。電盈大股東盈拓堅稱,私有化是小股東套現的最佳機會,惟出庭的小股東反譏電盈並非給他們套現,「係畀我哋『吐血』,佢(電盈)係吸血!」

該名「吐血」小股東發言指,她二月四日獲悉私有化通過後非常激動,差點做錯事,「想除咗對鞋掟上去」,但想到可能要坐監才罷手。另一股東周慧玲(譯音)指摘電盈吞併百年老店香港電話後「一直不務正業」,經常想賣資產、賣盤,令公司表現差,三年來公司股價低企2.75元至5.75元。

質疑是否融資困難

對於小股東投訴收購價過低,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質疑大股東以去年底的低殘價作收購價參考,以及在市況低迷時才提私有化。法官更指,私有化文件中指電盈融資困難,但電盈旗下香港電話卻於今年一月取得銀行貸款七十二億元,現在大股東又就私有化進行融資借貸,故質疑融資困難的說法。

法官林文瀚亦對私有化方式存疑,指電盈大可提出全面收購,為何要選擇以協議安排方式進行私有化。他強調,提出私有化等同剝奪他人財產,必須有良好理據支持,以「一物換一物」,但獨立財務顧問意見似欠全面,無解釋為何小股東要在現階段收手離場,有些小股東可能對電盈業績仍有憧憬,有誰可說公司日後不會好轉?如公司前景不好,大股東為何留下來將小股東的股份私有化?

張健利指,私有化方式取決於大股東,自九三年起有廿四宗私有化個案,當中只有兩宗提出全面收購,由始至終,證監會無對電盈私有化方式及內容有任何異議。電盈堅持因市況回落及預期公司前景和增長均欠佳,中期而言,私有化是小股東離場最好機會,而公司獨立董事亦建議如股東對公司有信心,大可投反對票,這方面並無誤導小股東。

張健利亦多次重申,香港無明文法例規管「拆票」,若貿然插手干預,反令市況不明朗,違反股票自由轉讓精神,如有人認為應規管拆票行為,應由監管機構立法,而非由法院界定。

拆股違反根本公平

法官質疑是否只要註冊成為股票持有人,便可為所欲為?更指拆細股份做法雖符合基本公平,但卻違反根本的公平,若人人都拆股,這對以後的私有化將會造成混亂;他反問張健利究竟市場上甚麼是可做?甚麼不可做?法官鮑晏明亦指,雖然拆股合法,但亦要看其投票是否真誠,此點乃法庭所要考慮的。

證監會上訴阻止電盈私有化的訴訟,已經聆訊五天,盈拓昨天開始陳詞,預計今早陳詞完畢,證監會之後會就各方陳詞作最後回應,上訴有望今天審結。

案件編號:CACV8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