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小股東反諷要種票

【本報訊】證監會就高院批准電盈私有化提出上訴,一直充滿怨氣的小股東昨終有機會出庭發言,其中一名小股東提出,如果分拆股票無問題,希望法院批准再投票,讓反對的小股東也去「種票」。另證監會繼續陳詞時披露,被指參與「種票」的富通保險經紀的投票授權書,是從盈拓副主席袁天凡的秘書取得,涉及五百至六百份。

質疑大股東獲特別股息

上訴聆訊昨進入第二天,率先發言的電盈小股東陳鵬程(譯音)曾任經紀及交易所出市代表,他指電盈大股東出資一百六十五億元私有化公司,但反獲派一百八十八億元特別股息,「淨賺」廿二億元,「香港開埠以來無人做過」,批評開了壞先例,而大股東除可「淨賺」外,電盈主席李澤楷亦持有4%電盈股份,法院應考慮有關動機。

陳在發言結束前說:「如果分拆股票無問題,我希望法庭畀我哋再投票,等反對嘅小股東都去種票。」此言一出,庭內一眾小股東拍掌叫好。電盈小股東大聯盟副召集人譚玉娟陳詞時批評,電盈年報中多項物業估價太低,她持股十年,當初以逾卅萬元入貨,現剩下1%,連「小朋友啲教育基金都輸埋」,直言電盈現時再私有化好卑鄙。

證監會昨進一步披露,今年一月五日,富通保險行政區域總裁林孝華透過新邦證券行,購入十年都無買過的電盈,分給旗下經紀當花紅。領取股票後,林胞妹林孝玉向新邦員工索取股份投票授權書,但對方沒有,她遂專程由旺角辦公室往港島金鐘找袁天凡的秘書Lesley Wai,成功向Wai取得五百至六百份投票授權書。證監會質疑為何林孝玉要到Wai那邊取投票授權書。法官亦提出疑問:「五百多份授權書點派,好似派利是咁?」

證監會又認為,即使有法則規管及懲罰「拆票」等行為,在此事上卻未必派用場。以林孝華為例,他既非法例下註冊經紀,又非公司董事,提出私有化的電盈大股東更是新加坡上市公司,超出本港證監司法管轄範圍。

證監促酌情權阻私有化

而對於電盈,證監會更「無符」,上市公司違規可處除牌,但如要電盈除牌,大股東便可一聲「多謝」名正言順私有化公司,出價可更低。證監會要求法院執行公義,行使酌情權阻止電盈私有化。

法官指此事涉及公眾利益,故今天周六亦加班開庭,預計聆訊須延續至下周一。而小股東昨在陳詞結束後皆雀躍萬分,歡呼「依家峰迴路轉呀!」坦言現時充滿信心。全數將有十名小股東陳詞,今日最少將再有六人出庭陳詞。

案件編號:CACV 8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