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相士自居的被告姜志偉(五十一歲)供稱師承父親,有廿多年替人算命看相的經驗,但替人開運及驅鬼作法卻不多,多年來只曾幫兩名女客開運及幫一男一女客驅鬼,但每次作法過程均與本案情況一樣,均無收過投訴。
身邊有影或一陣風掠過
他指去年事發的十二月七日,任文員的女事主(廿四歲)走近他在旺角的算命攤檔,表示愛上已有女友的男同事,想查問姻緣能否開花結果。被告勸她不要做第三者,並建議以二千元替她在裸背上以朱砂畫符開運,事主同意。期間事主又指常「畀鬼壓」及夢見外國鬼,有時也感到「身邊有影或一陣風掠過」,被告提議再以二千元替她全身畫符驅鬼,並指「要除晒衫褲畫前面喎!」事主同意提款後,跟隨被告回其廣東道家中接受「作法」。
伏喺你身上幫你取暖?
他指先在事主的裸背畫符開運,期間他盤膝坐在她的腰附近,之後右手以「劍手」沾朱砂畫符,左手則作「觀音蓮花手」狀,並一直唸心經。之後事主自動脫去牛仔褲及內褲,讓被告由她胸部開始以朱砂畫符,直落腹部及肚臍,再由大腿畫至腳底驅鬼。被告稱期間絕無手摸或指插她下體,更無扮另一男聲。
他指替事主驅鬼時聞到「鹹魚味」,遂點起一支檀香,而事主則全身打冷顫表示很冷,被告遂提議「不如我伏喺你身上幫你取暖?」
事主同意,被告整個人打橫伏在她腹部,以避免接觸到她的敏感部位,二人身體成「十」字形,約一分鐘儀式完,事主穿回衣服付錢離去。
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何以要以身體替事主取暖,被告指稱因事主身上的朱砂會弄污被單,而「洗被單好貴,洗衫無咁貴」;他又否認送過絲襪予事主,反而無厘頭自爆:「送咗條十蚊底褲畀佢。」
咁你識唔識寫陰毛呀?
控方又引述被告向警方錄取的供詞「在事主肚臍位置寫『神』字時,不小心觸碰她的下體」,質疑他曾誤觸事主下體;被告卻反駁只是碰到「恥」毛,因不懂寫「恥」字,在場警員又不答他,故才以「下體」一詞代替「恥毛」。裁判官聞言不禁問:「你諗唔到其他字咩?咁你識唔識寫『陰毛』呀?」被告頓時庭上語塞,及後才輕聲說:「當時諗唔到!」又突然緊鎖眉頭稱:「唉,可能我媽媽中咗風,我個腦好亂!」
案件編號:KTCC 843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