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貌娟好之日本城前女設計師蔡玉芬昨供稱,案發○六年六月,由於公司電腦發生問題,被告遂於辦公時間上門維修,兩人閒談之際,被告自爆「應該係陳冠希攞咗部機去公司整,入面有啲藝人照片」,蔡形容因好奇心驅使要求「攞嚟睇」,結果被告即場在電腦展示逾百張藝人裸照,蔡指「有鍾欣桐、張栢芝,男藝人有陳冠希,其他唔知咩名,但記得個樣,逐張逐張出,一定過百張」。
「有啲尷尬 但亦感好奇」
蔡形容看過慾照後「有啲尷尬,但亦感好奇,最多係尷尬」,她又披露早前向警方錄口供指「Dicky(被告)操控銀色G5Mac機,操控一些鍵盤,之後我就看到電腦屏幕上顯示咗陳冠希、陳文媛、鍾欣桐、張栢芝嘅裸照」,蔡又指「睇咗大概十幾張相之後,我覺得惡心,我就行開食飯,唔會喺度欣賞」,蔡表示傳媒大肆報道事件,令她感到慌張「估唔到咁大件事」。
日本城另一前女設計師梁婷欣則指,當日她與蔡及被告一起聊天,被告爆出「我同事識陳冠希,所以陳拎咗部電腦嚟整,整機嘅同事發現有幾個檔案lock咗,佢哋開咗lock咗嘅file嚟睇,發現有陳冠希同阿嬌(鍾欣桐)啲相」,梁又目擊被告當時使用電腦上網及打入密碼,她便見到鍾欣桐之相片,之後「蔡話唔好喺公司睇,Dicky就燒咗隻碟畀我哋」。
回家睇「好多嘢喺入面」
梁形容看過數張鍾欣桐照片後並無不安「因為好普通,唔係報紙登晒出嚟嗰啲,冇咩感覺」,她當日將有「X」符號的慾照光碟放入袋內,回家後曾開啟光碟觀賞「好多嘢喺入面,但我只係睇一、兩張相,每次都係阿嬌一個人穿黑色衫」,梁又披露稍後曾將慾照光碟借予另一女同事麥敏琪,雖然麥於兩天後便歸還該光碟,惟警方去年初於麥家搜查時,發現另一慾照光碟。
辯方昨盤問蔡及梁時道出被告之版本,表示被告只曾提供到互聯網觀看藝人慾照之途徑,兩名女證人自行看過慾照後,自行燒錄光碟,惟兩女斷然否認。
電腦留下維修 陳即阻止
陳冠希私人司機兼助手黃興祥昨供稱,早於九十年代,當陳只得十歲時便獲其父聘用,黃指過往多次負責替陳到涉案電腦公司購買或維修電腦,他憶稱曾有一次將涉案銀色手提電腦留在該電腦公司維修時,陳獲知後勒令他「即刻攞番部電腦」,黃又披露,涉案手提電腦之公仔貼紙由他負責貼上。
另外,控方昨亦分別傳召日本城高級經理鍾國明及涉案電腦公司女會計曾愛玲作供,鍾表示案發時乃蔡及梁之上司,日本城曾於涉案電腦公司購入電腦供兩人使用。曾愛玲則供稱○六年於涉案電腦公司工作期間,「冇聽人講過陳冠希與女性朋友照片一事」。廿三歲被告史可雋否認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案件今天續審。
案件編號:KCCC 40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