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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任秀群報道】前廉政專員羅范椒芬已透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取得審批其申請出任東華三院執行總監的相關資料。資料披露,所有相關的政策局都對她申請出任東華三院執行總監沒有異議,但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黃灝玄、由高院法官彭鍵基出任主席的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卻分別對其申請作出層層收緊,最終才要求她三年內不能沾手東華的教育事務。羅范對相關的決定仍感莫名其妙,已去信當局要求提供理據。
各政策局均稱沒問題
據資料披露,所有相關的政策局,如民政事務局、教育事務局、食物及衞生局、勞工及福利局都對羅范椒芬申請出任東華三院執行總監一事認為沒有任何問題,但政務官管理層之首、即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黃灝玄卻認為,由於羅太曾在教育局任高層,與羅太曾共事、仍在任的教育局官員或會因為是羅太提交的申請及建議而給予特別的優待,因此若羅太出任東華三院的行政總監,恐對東華有「不公平的好處」,故設下她在管制期三年內涉東華教育事務時,不准與政府接觸的限制。
由彭鍵基做主席的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更進一步將條件收緊,不准羅太參與東華教育事務,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之後更將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引伸為不准羅太直接或間接參與東華三院籌劃、發展、日常的教育事務,而所指的教育事務包括中學、小學、幼稚園、社區學院。
羅太指由政務官管理層之首設下的限制已屬不合理,因為自鍾麗幗事件後,當局已訂明退休高官不准參與私人機構與政府任何牽涉錢銀的活動,她認為新限制猶如對政府自己的制度投以不信任票,她強調她在任時,政務官的同事全部向問責局長負責,根本不會因人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