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良,視市民生命如草芥,救人的救護車竟成死亡陷阱。日前一名市民疑心臟病發,由救護車送院,但車輛在途中出現故障,病人須轉乘另一救護車,轉接過程導致延誤,病人抵達醫院已情況危重,昏迷不醒,後來終告不治。據報道,中途故障的救護車車齡已逾十年,以使用量極高、性能要求穩定的車輛而言,仍准予使用,決策官員疏忽害人,彰彰明甚。
有市民交通意外重傷,案發區域救護車已全部出勤,消防處越區調動車輛應召,疑因救護車司機不熟鄰區街道,延誤抵達,傷者雖被送院救治,最終亦難逃一死。
救護車質、量俱差,數目不敷應用,勉強派出的車輛隨時「死火」,駕駛員培訓不足,竟然於人命危在旦夕之際覓路誤時。市民遇上緊急事故,怎能不親力親為,自行把傷病者送院?
明愛醫院見死不救,備受輿論重責。醫學界有不服氣之聲謂:「錯不在醫院,錯在家屬自行把病人送院。」並引述國際權威意見,指未經專業訓練者移動危重病人,可能適得其反;而且,普通車輛無急救設備,在路上行走又沒有救護車的特權,其他道路使用者未必會讓路,駕駛者更不熟悉醫院運作,尋找急症室可能亦有困難。故業界人士認為政府須加強宣傳,應由救護車把危重病人送院,並責難醫管局及政府軟弱,為毋須道歉的事道歉。
近日發生的事件,正是針對上述言論最有力的駁斥。業界幻想自己活在最先進的理想世界裏,應該發生的都會發生,應該有的設施都一應俱全。但殘酷的現實告知,我們並非活在如斯世界,而是活在由煲呔曾及一眾庸官領導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