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墓,不但是後人對先人表達孝敬之心,而且,也是先人遺留給後人的一份寶貴的無形資產。
有人說,父母在,家在;父母不在,老家就不在了。子女長大都自立門戶,各自組織新家庭,而父母留下的那個舊家庭,只有在逢年過節才聚首一堂,而且有時也未必可能齊齊整整坐下來吃餐飯,因為各房人可能會各自安排節目、外遊或應酬自己的親戚朋友,正所謂,「一代親,二代表,三代嘴藐藐」,這已經是社會常態。但每年的清明、重陽,各房子孫都會相約去祭祀祖先,即使在異鄉、異國工作或生活,也會趕回來。
這個孝敬祖先的優良傳統,在中國幾千年來一代傳一代。古時交通不便,漂泊異鄉的遊子,也千方百計回老家與家人一起去掃墓,而且把掃墓拜祭祖先提升到享天倫之樂層次,清明叫行山、踏青,重陽叫登高。
從以下三首唐詩可感受古人的情懷:「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詩人因無法趕回故鄉拜山,非常難過,惟有借酒消愁。「近寒食雨草萋萋、著麥苗風柳映堤,等是有家歸未得,杜鵑休向耳邊啼。」清明之前是寒食,詩人有家歸不得,看着煙雨淒迷,怕聽杜鵑涕哭。「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遙望故鄉,想到不能與兄弟一起登高,詩人百感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