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做過某慈善團體的理事和主席,但自從卸任後,因為私事太忙,已很少參與相關的活動。
記得我也曾經非常熱心邀請合資格的人加入這個團體,亦曾經被人如此的拒絕:「我為甚麼要交會費讓你們一班女人出風頭?」那時我真的很氣憤,因為我們全都是沒有薪金的義工,一般市民只會看見我們在出席籌款活動時拍照做宣傳,但永遠看不到我們在活動背後跟不同的單位開會、做資料搜集、探訪……等的工作,便給予我們一個「出風頭」的罪名,實在是不公平。
公道說一句,這個團體是做到事,亦幫助到有需要的人,但近日鬧出的新聞,的確會令到團體的形象受損。最無辜便是同場的另一個慈善團體,其實這次是他們主辦的活動,但相關的報道卻沒有提及過活動的主題,而只是說兩個女人發生爭吵的經過,如果我是那團體的會員,肯定會感到十分無奈。當時我不在場,難以評論誰是誰非,但其實為甚麼要為一件外套執着?又不是沒有穿制服,只不過是熱便把外套脫下而已,試問一個沒有穿外套的會員又能影響團體的形象嗎?我相信現在的影響應該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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