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Ray手記:堅拒為筆電設觸屏

Touch Bar是新一代MacBook Pro的獨有功能,在鍵盤上增設一條彩色顯示屏,並具備觸控功能,可以因應不同軟件而顯示不同的按鍵,變化多端,新穎易用。不過,為甚麼要在鍵盤上增設一條又長又窄的觸控屏?若索性把筆電的屏幕變成觸控屏幕的話,便可以直接觸控大屏幕,不是更方便嗎?

iPhone和iPad都使用手指觸控,唯獨是Mac機卻一直堅拒加入觸控屏幕。相反,其他視窗筆電卻紛紛加入觸屏,令PC電腦也可以當平板般觸控操作。最近Chromebook開始支援Android App軟件,因此也紛紛加入觸屏,可見電腦加入手指觸控功能,已成大趨勢。偏偏率先發明智能手機和平板的Apple,卻堅拒在MacBook筆電上加入觸屏,原因頗令人費解。

據Apple的官方解釋指出,觸屏不會令電腦操作更方便,因此堅持只有iPhone和iPad使用觸屏,電腦卻沿用鍵盤、滑鼠和觸控板來操作。今次MacBook Pro所加入的Touch Bar,有部分觸屏效果,例如打開瀏覽器,Touch Bar會變成瀏覽器的專用鍵,顯示「我的最愛」網站,讓用者一按便可以瀏覽常到的網站。用戶也可以把Touch Bar變成網頁的Tab,直接點擊轉換瀏覽頁面。

不過,要實現類似功能,其實沒必要增設Touch Bar,只需把屏幕改成觸屏便可以了。當然,觸屏可以把所有操作變成點擊屏幕,但也可以只把屏幕最底部分變成Touch Bar,操作時點擊屏幕下端,便可以完全實現Touch Bar的功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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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偉民(Ray)•飲食網站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