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做生不如做熟

幾個年輕小女生合寫一部關於婚姻的戲,寫到中間卡住了,寫不下去——要不太隔岸賞花,就是根本不夠真實。她們覺得婚姻的感動是大家需要對方,誰沒有了誰也活不下去,可是有人冷冷的告訴她們,這種想法一看就知道其實是不懂得婚姻是怎麼一回事。真正經過幾十年的婚姻,應該是我發現我其實沒有了你,我也能活下去……

小女生覺得太殘酷,太血淋淋,張大嘴巴,特別是發現在場幾乎所有經歷過婚姻也是這樣想的時候,就更無力了。她們問既然這樣,為何還要結婚?既然能自己活下去,幹嘛不離婚再找另外一個更愛的?

我說,做生不如做熟,反正再愛的,後來也都一樣,一樣會變成老夫老妻,分別不過是遲早而已。既然所有人後來都沒分別,做生當然不如做熟,又要經歷分離撕裂的痛,又從頭經歷一次所有過程,重新適應另一個人,那就不要變好了,幹嘛還要這麼麻煩?

這就是為甚麼那麼多夫妻最後都分開不了,就是因為到頭來完全明白何謂做生不如做熟。對方的缺點都已一清二楚,再不喜歡都已經習慣了,要是下一個沒有了這些缺點,但卻有更難適應忍受的缺點又怎麼辦?想到這裏,一動不如一靜,反正沒有愛情不代表沒有感情,還是繼續忍一忍,將就過日子好了。畢竟一句到尾,婚姻,也不過是有個伴兒而已。過日子嘛,相伴有時比相愛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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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貽興•寫字人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