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很久以前,當我開始從事媒體行業,開始替品牌構思宣傳,然後向客戶展示概念時,我會想方設法把最接近完成品的一面展現出來;好讓主管、客戶和客戶的主管,都可以輕易幻想出成品的面貌。
那時在商台,大家都交文字Proposal,我則開了個做死人的先例,每次都找Designer幫忙,把每個Proposal由頭包裝一次,務求以他們的高超設計,把構思中的風格、感受一一展現出來。
之後,自己跟拍檔搞公司,每一單Job都是生存下去的氧氣,有些時候,我甚至拍了一些試片,甚至做好了音樂Demo,一併交給客戶去感受。後來想到,此舉動可能會令廣告界無償競稿風氣愈來愈熱,才收斂了一下,不再要求同事做得那麼盡。
可我一直沒有改變想法,就是希望同事盡可能將最能展現最終成品的Proposal,交到客戶手上。因為我清楚知道,這世界上大部分人不會有超然的幻想力,不能想得到只出現在構想者腦袋中的火花。
這些日子以來,我在為替公司尋找毛記勁曲總選的Sponsor而煩惱,未能將這個Show做一次給大家看,惟有靠自己把口,和一些PPT去展現心中所想。我感到失望,很多Agency和品牌沒有把這當一回事,但這也是自然不過的事。直至黃色汽油品牌願意Sponsor,我也不覺是因為自己的Presentation技巧變好了,那只是因為他們對我們充滿信心,相信我們罷了。
現在宣傳出街了,我感到很開心,不再需要多花唇舌。有一些Agency和品牌看到了真品出現之後,不必再幻想,開始找我的同事說:原來總選是這樣的,我想支持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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