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有甚麼值得高興?

一天回家,赫然發現小饅頭在把玩親人的智能手機,而且相當純熟,例如懂得用手指「掃」相片, 甚至懂得如何開關應用程式,親人一邊沾沾自喜:「嘻嘻,她年紀這麼小,我把手機給她10分鐘, 她便學懂了這玩意,真聰明,哈哈哈!」

我和饅頭媽卻板起了臉,因為我們向來嚴禁她把玩手機,理由很簡單,她要玩,還有一百幾十年可以玩,何須那麼早就被電子產品主宰?以當日為例,饅頭玩了手機只一會,便已完全被它吸引,幾乎無視外在環境發生甚麼事,神情還有點癡癡迷迷,我問她:「你阿爸貴姓?」她果然沒有理會我。

對於她很快便學會使用智能手機,我們亦一點也不感到高興,因為,根本不值得高興。智能手機幾乎是當代的必需品,要做到男女老幼都樂於使用,大前提當然就是——設計簡單,使用方便。不妨再想想,「用手一撥便翻到另一張照片」,其實是一個何等簡單兼易學易明的動作,整部手機只有一個按鈕,小孩子會去按它,又有甚麼稀奇?所以,饅頭極速學會用手機,並不是因為她特別聰明,只因手機太易使用。

相比之下,要她學會其他事情,例如認出英文字母、順序數數目字、用匙羹成功將食物放入口,或是記着一段旋律等,難度便大得多,教導的時間也長很多。例如某天,我在饅頭面前高舉一個印有字母的積木,問她:「這個字怎樣讀?」她大呼:「B!」當時,我感動得幾乎落淚,因為我們已反覆教了她好幾天,之前她時常會亂讀,到當日才可以將字形與發音正確配對,這證明了,認字母比學用手機難得多。

學無止境,漫漫長路,智能手機只是入門初階,學會輕而易舉的動作,又有甚麼值得高興?

網址:www.facebook.com/newpapaclub

劉偉恒•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