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談到,學校充分體現社會的(潛)制度與(潛)規則,特別是濃厚的階級觀念。
新學期開始,老師第一時間為同學選出不同階級的「長」,如「行長」,及不同的「組長」,例如「數學組長」、「美勞組長」等,這些「長」的職能大都相當模糊,且並無實權,似是巧立名目居多。
一班當中,最重要的當然是班長,嚴格來說,他是「同學的領導、老師的僕人」,所做的大都是苦差,如收功課、派簿、追課外活動雜費等,可是這個要職仍然是不少同學所朝思暮想、夢寐以求的。
班長的選舉辦法因老師而異,有老師喜歡「欽點」,挑選在他眼中「品學兼優」及「聽教聽話」的學生,但這些班長由於太過「親老師」,所以一般不太受同學歡迎,尤其是當他們露出一副「當權者」的嘴臉來追功課時,調皮的同學(例如筆者)便會採取「不合作運動」,與班長對着幹。
學生日漸成長,老師發現「欽點」始終不能服眾,於是逐步引入一人一票選舉。起初,老師仍執意「有篩選」,即先由老師選出兩至三名「聽教聽話」的候選人,然後由同學投票,但選出來的終究又是「親老師」的同學,班長還是不得民心。
到高中階段,有老師會大膽採用「公平公開」的「普選」,由同學提名候選人,再一人一票選班長。最後選出來的,通常都是在班內「深得民心」的同學,但往往是老師不太信任的人。由於是「民選」,班長便要「向選民負責」,方式就是「包庇」那些遲交功課的同學,甚至帶頭與老師搞對抗,如此方式選出來的班長,有時反而令老師與同學的關係更惡劣。
「天下間並沒有完美的選舉制度」,這道理,我在學校裏已學懂。又要再強調:學校的確是社會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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