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癡白不癡:燈光

除了大門後那道鑲上Logo的牆吸引到我的注意之外,新辦公室還有一個地方吸引到我無可奈何的注意,那就是我的辦公桌。

從一開始,我跟另外兩位拍檔決定共用一間房之餘,更會共用一張辦公桌。那大概是某種歷史情意結的延伸。

早在我們還未有任何辦公地方的時候,我們的辦公室就是各大小食店,我們的辦公桌就是食店的餐桌。那時我們就是這樣一種流動辦公室,每天圍住不同的辦公桌來開會度橋,有時一坐就是一整天。

重構那種圍圈而坐的環境,也有實際作用。

我們大部分工作也是開會度橋,有時分開寫作,想到甚麼時,又再三人一起討論的情景特別常見,圍圈而坐就是最佳選擇。

這樣一來,我便不得不留意這間房內的唯一一環——燈光。我是習慣躲於黑暗中的人,在家時可以開暗燈便開暗燈,可以關燈更索性關燈。而我的拍檔們,卻都是喜歡燈火通明的人。

他們曾經說服我說,黑暗會危害眼睛健康。我也曾經試過反駁,說他們的說法未經有效證實,也有說法指這種論調是由燈泡製造商提出來刺激銷量。說到尾,其實又回到喜好問題。

矛盾產生,就要解決,我是提出過不如在房中加設獨立射燈,但想想那又會令室內溫度提升。看來最後只有互相遷就,或者使用終極解決辦法,就是在開會以外的時間,我就拿着手提電腦,搬到辦公室內其他黑暗的角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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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日曦•舊香港人